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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规范流程办理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- 年满18周岁且未婚(已婚者需按城镇家庭户申请);
-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居住证;
-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。
收入与住房要求
- 人均月收入符合当地公租房政策标准;
-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≤15平方米。
社保与就业要求
- 连续缴纳当地养老保险满1年;
- 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社保备案满1年。
二、申请材料
必备材料
- 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);
- 收入证明、住房情况证明;
- 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。
补充材料
- 离婚协议、退休工资、购车发票等自证材料;
- 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原籍村(居)委会住房情况证明。
三、申请流程
提出申请
- 本地户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,非本地户籍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申报;
- 新就业人员由单位统一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。
材料审核
- 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初审材料,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期(一般为7天);
- 区级部门复审,通过后进入终审公示(10天)。
轮候配租
- 终审通过后,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名单,等待分配。
四、办理渠道
线上办理:
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(如“皖事通”“郑好办”等)提交申请;
线下办理: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窗口提交材料。
五、注意事项
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,建议提前咨询住房保障部门;
家庭成员(如未成年子女、配偶)需一并申报;
申请审核采取“1+1+N”模式,部分材料需自证。
(以上内容综合自各地公租房政策,具体以实际居住地政策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