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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连云港市最新政策,就业证(即《就业创业证》)的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服务对象:首次就业的初、高中毕业生,或符合当地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(如复转军人、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)。
二、办理材料
必备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本人免冠照片(一寸或两寸)、学历证明(毕业证/毕业证书)。
其他材料: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;个体经营者需提供相关经营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- 携带材料到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-5/19-6号或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9-21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,填写《就业失业登记表》。
免费发放
- 完成就业登记后,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《就业创业证》实体证,无需额外缴费。
四、办理时间
工作日办理:
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(7月中旬-9月下旬延长至14:00-17:00)。
五、注意事项
政策依据:依据《就业促进法》第五十二条,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。
异地就业:若在连云港市外就业,需提供暂住证、劳动合同等材料,到单位所在地办理备案。
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要求,或直接联系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详细指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