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诚信公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
灵活就业人员解聘后申请失业金的流程如下:
一、申领条件
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,或缴费不足1年但符合当地规定(如中山2024年缴费基数为7070);
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、开除、辞退等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;
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;
需持续求职或接受职业培训。
二、申领材料
需提交以下材料: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;
在经办机构办理的失业登记回执;
部分地区需提供户籍证明(跨地区缴费)或非自愿中断就业证明。
三、申领渠道
- 登录“粤省事”小程序或当地官方平台(如“电子社保卡”小程序),选择“失业保险待遇申领”,填写并提交材料;
- 部分地区支持跨地区线上同步登记。
线下办理
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交,需注意:
- 单位需在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完成备案并出具证明;
- 跨地区就业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。
四、申领时效
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,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待遇领取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医疗保险代缴:
失业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,缴费基数按当地规定执行(如中山2024年为7070);
根据缴费年限确定领取期限,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,最长不超过24个月;
重新就业后需主动停领失业金,再次失业可合并计算领取期限。
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,经办机构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清单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,确保流程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