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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如何办理就业登记证

2025-05-02 12:35:29
王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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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及材料如下:

一、办理主体与时间要求

用人单位

- 招用劳动者后30日内,需持劳动合同、就业创业证、《就业、劳动合同登记名册》等材料到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。

灵活就业人员

- 自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之日起30日内,持就业创业证、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。

高校毕业生

- 直接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,填写《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》办理就业登记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通用材料

- 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
学历与资格材料

- 毕业证/肄业证、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
就业创业证

-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。

企业材料

- 新开户单位需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用人单位流程

- 招工后30日内提交材料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。

灵活就业/自谋职业流程

- 持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。

高校毕业生流程

- 直接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办理登记。

四、办理地点

用人单位:

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。

灵活就业/自谋职业: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。

高校毕业生:人才交流中心(具体地址可咨询当地人社局)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材料需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,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就业权益。

失业登记证需定期更新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自动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