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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工人进行就业登记需根据用工形式选择不同办理方式,具体如下:
一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
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。
所需材料
- 用人单位需提交:
- 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;
- 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(加盖公章)。
二、劳动者自主办理就业登记
办理时间
自就业后30日内。
所需材料
- 基础材料:
-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;
- 就业登记表;
- 额外说明:
-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;
- 灵活就业人员(如临时工)需提供就业登记表。
三、办理渠道
线上办理
-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(如海南政务服务网、福建公共就业服务网等),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。
线下办理
-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/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。
四、特殊情况处理
信息变更:
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信息变更需及时办理登记信息更新;
未主动登记: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上门采集信息(如新就业未登记人员)。
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调整,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最新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