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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服务就业,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一、法律权益保障
普法宣传与教育
通过“订单式”法治宣传、直播带岗等活动,向求职者普及劳动权益保障知识,包括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支付、工伤认定等法律问题,并指导依法维权流程。
打击求职诈骗
依法严惩求职诈骗犯罪,通过专项行动维护就业市场秩序,保障求职者财产安全,促进高质量就业。
监督企业合规
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律监督,查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(如性别歧视、拖欠工资等),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用工责任。
二、就业服务创新
新业态劳动者专项保护
针对灵活就业人员、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,开展定制化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服务,延伸检察职能触角。
涉案未成年人就业帮扶
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就业指导机制,提供职业技能培训、岗位推荐等,帮助其重返社会。
绿色通道与优先服务
为涉企案件建立优先办理机制,保障劳动者申诉渠道畅通,提升权益维护效率。
三、协同机制建设
政民联动
与就业服务中心、街道单位等协同合作,形成“检察+就业”协作模式,推动稳岗就业。
部门联动
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场监管部门等联合开展政策宣传、法律咨询等活动,构建多元保障体系。
四、政策推动与倡导
司法建议与整改监督
通过公益诉讼、检察建议等方式,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平等就业政策(如性别平等、劳务安全保障等)。
新型业态规范
针对共享经济、在线教育等新兴领域,探索建立专项监管机制,保障劳动者权益。
通过以上措施,检察机关不仅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,还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就业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体现了“以检察之为助推新就业形态发展”的职能定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