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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未就业”的认定标准,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:
一、基本定义
未就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:
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、未在社保系统中缴纳职工社保、未从事有报酬工作或经营活动等。
特定人群的就业状态
- 高校毕业生:
需满足“毕业未就业”条件,即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若毕业后未参保或未签订劳动合同,则视为未就业。
- 其他群体:如16-18岁未就业青年(高中及以下学历)、退休人员、家庭主妇等。
二、具体认定标准
- 未参保或未签合同:
即使曾就职但社保停缴或未签订劳动合同,仍视为未就业。
- 择业期未就业: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找到工作,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或参保则不再属于此范畴。
包括非全日制、临时性、弹性工作等,但需注意:
- 若签订劳动合同或参保,则不属于未就业。
特殊群体
- 自谋职业者:
自主创业或个体劳动,但需满足“未参加就业或培训”条件。
- 档案寄存人员:在就业机构寄存档案的失业或辞职人员。
三、政策相关说明
社保与就业状态:社保缴纳是就业的重要标志,未参保通常意味着未就业。
地区差异: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或统计目的不同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。
特殊政策:离校2年以上的未就业毕业生可进行失业登记,享受就业扶持政策。
四、补充说明
未就业人员范围广泛,需结合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标准。若需进一步确认,可通过当地就业服务平台查询就业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