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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就业协议的签订单位范围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,可总结如下:
一、可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类型
包括股份制改造前的国有企业及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。
事业单位
通常需通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审批,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
外资/合资企业
属于非国有经济单位,可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。
民营/民办/个体企业
需经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。
二、特殊说明
学校:
仅作为三方协议的发起方,不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,协议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。
定向就业协议:通常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,个人无法单独开具。
三、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
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区别
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核心凭证,而就业协议是三方权益的约定,二者在主体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。
签订风险提示
尽量选择正规企业,避免签订虚假协议。若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,可向劳动部门投诉。
综上,就业协议的签订需结合单位性质及当地政策,确保协议内容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