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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主就业费是为 退役士兵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,旨在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民间生活,并在自主就业创业过程中减轻经济压力。
中央政府的自主就业金
金额:每服役年4500元(2011-2012年的标准),五年总额为22500元。
发放对象:结束现役服役的退役士兵。
地方政府的补贴
云南省:具体数额不统一,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而定。
河南省:退役士兵义务兵自主就业补助为4500元/年。
自主创业补助金
目的: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创业,减轻创业过程中的经济压力。
金额和发放方式:因国家、地区或政策而异,通常考虑退役士兵的个人情况、培训需求及经济状况等因素。
这些补助措施体现了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和创业的支持,具体金额和发放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更详细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