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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向就业协议,也称为双向选择就业协议或三方协议,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,经过双向选择,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。这种协议是民事协议(民事合同)的一种,具有法律约束力,双方必须遵守。
具体来说,双向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:
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毕业生的就业意向、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、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等。
协议作用
对高校来讲,是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,是统计就业率的重要指标。
对毕业生本人来讲,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保护自己劳动权益的重要凭证。
对用人单位来讲,是编制招聘计划、安排就业岗位的重要依据。
签署双向就业协议后,如果单位通知取消协议,毕业生可以根据协议中的约定要求单位支付违约金。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两种:一是按照惯例或通常法则,二是根据双方在协议中的具体约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双向就业协议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,其法律效力将自动终止,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依照劳动合同执行。因此,在签署双向就业协议时,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,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