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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州灵活用工条件,综合多个政策文件整理如下:
一、参保条件
- 广东省户籍人员(不含男60周岁、女55周岁后取得户籍)需在广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;
- 外省户籍人员(男55周岁、女45周岁)需在广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,且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并累计缴纳满5年;
- 广州市户籍无雇工人员(如个体工商户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)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。
社保缴纳要求
- 需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,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累计缴纳满3年(距退休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)。
居住证要求
- 港澳台居民需办理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,方可在广州参保。
二、其他条件
户籍与就业限制
- 广州市户籍人员若在广东其他城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,需办理省内转移接续;
-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,且最后参保地为广州。
职业资格与补贴
- 部分岗位(如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)可申请社保补贴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请材料(部分)
基础材料:
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灵活就业证明、社保缴纳证明;
特殊群体材料:毕业证书、居住证、就业登记证明等。
四、注意事项
个体经营者: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在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;
新业态从业者:依托平台就业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,需符合特定条件参保。
以上条件综合自广州市社保局及相关部门政策,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