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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困难高校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(年满16周岁含)的人群,因自身条件或外部因素导致就业困难,并符合相关认定标准。根据搜索结果,主要包含以下几类人员:
一、核心认定标准
- 全日制专科(高职)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;
- 城镇长期失业人员(如复员退伍军人、刑满释放人员等)。
特殊困难群体
-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;
- 农村脱贫家庭(含防返贫监测对象);
- 残疾人员。
其他群体
- 零就业家庭人员、部队随军家属、复员退伍军人、失地农民、进城务工人员、戒毒康复人员、社区矫正人员、低保家庭人员等。
二、认定程序
申请:
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;
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核查申请信息真实性;
街道(乡镇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;
县(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最终审核通过后,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。
三、帮扶措施
政策支持
-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,提升就业能力;
- 获得就业补贴或岗位推荐优先权。
就业服务
- 提供免费职业指导、就业信息匹配服务;
- 建立就业援助台账,实行“一人一策”帮扶。
四、注意事项
不同地区对具体认定标准可能略有差异,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;
高校可联合就业指导机构,为毕业生提供专项就业帮扶计划。
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卫市、云州区等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,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