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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并结合政府补贴政策执行,具体标准如下:
一、补贴计算方式
- 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%发放,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。
- 例如: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/月,则单位需补贴1200元/月。
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
- 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与工伤保险相当的人身意外伤害险,政府按每人 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
政府专项补贴
- 部分地区(如海口)对见习基地或单位给予额外补贴:
- 每吸纳1人见习,最高补贴2412元/月(含1608元见习人员补贴+804元政府补贴);
- 年度留用率达50%以上的单位,次年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。
二、其他注意事项
补贴发放周期
- 多数地区采取“先支后补”方式,单位可按月、按季度或期满后申请补贴;
- 海口市要求单位按月申报并垫付补贴。
见习期限
- 通常为3-12个月,最长不超过12个月;
- 若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或注册营业执照,则视为正式就业,停止享受补贴。
申领条件
- 见习单位需满足合法经营、提供必要劳动保护、配备带教老师等要求;
- 高校毕业生需满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未参保等条件。
三、地区差异示例
江苏省:
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60%,留用率达标可提高10个百分点;
海口市:见习人员补贴1608元/月,留用率50%以上补贴增至2412元/月;
武威市:见习期满3个月的单位补贴1000元/月,按季度发放。
建议根据具体地区政策申报,同时关注当地最新实施细则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