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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高职单招政策综合近年调整,主要特点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与计划
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,需完成2025年高考报名。
招生计划
- 计划申报比例不低于本校2024年度高职(专科)招生总计划的70%。
- 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分列计划,但2025年新增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,减少河北东方学院。
二、录取规则与评价方式
评价体系
实行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评价方式,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,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,总分为750分。
- 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再使用学考成绩折分,学考仅折算语文、数学成绩。
录取流程
- 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,按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总分排序录取,参考综合素质评价。
- 录取时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。
专业设置与调整
- 师范类、医学类(护理/医技类除外)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逐年缩减。
- 新增专业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
三、优惠政策与加分
国家加分
- 少数民族自治县考生加10分;
- 归侨、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;
- 烈士子女及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加20分。
地方加分
-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(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)。
免试政策
- 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免试,三等奖可享90分满分;
- 职普融通实验班校赛一等奖参照省级三等奖政策。
四、其他变化
填报志愿调整:
2025年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,且不得跨类填报;
考试时间调整:职业适应性测试开考时间推迟5分钟。
以上政策综合了近年改革方向,体现了对技能型人才的重视与多元化录取机制的完善。考生需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