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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主要涵盖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和《经济法基础》两门核心科目,内容以基础理论、实务操作和法律规范为主。具体如下:
一、《初级会计实务》
- 会计基础:
会计概念、会计基本假设(权责发生制、收付实现制)、会计要素(资产、负债、所有者权益等)及借贷记账法。
- 资产与负债:货币资金、存货、固定资产、短期借款、长期借款等核算。
- 收入与利润:收入确认原则、成本核算、利润表编制及所得税费用计算。
- 财务报表: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编制。
- 管理会计基础:成本核算方法(品种法、分步法)及产品成本计算。
- 政府会计基础(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)。
二、《经济法基础》
法律框架
- 总论:
法律关系主体、法律事实及诉讼程序(仲裁、诉讼等)。
- 会计法律制度:会计核算、财务报告、会计监督等规范。
- 税法: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法律制度。
- 其他法律:支付结算、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等。
三、综合要求
考试形式:两科均为100分制,60分及格,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。
技能培养:注重会计实务操作(如凭证处理、账簿登记)与法律合规性(如税务申报、合同审核)。
以上内容综合自高权威性来源,涵盖考试大纲的核心要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