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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初级会计人员捐赠的税前扣除规则,需根据捐赠性质和用途进行区分,具体如下:
一、个人所得税扣除规则
- 向 红十字事业捐赠: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捐赠,可全额扣除;
- 向 农村义务教育捐赠: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捐赠,可全额扣除;
- 向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(含新建)捐赠: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捐赠,可全额扣除;
- 向 福利性、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,或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:符合条件可全额扣除。
限额扣除情形
- 一般公益捐赠: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扣除;
- 特殊公益捐赠: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国家机关向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,若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%,也可全额扣除。
注意:
直接捐赠(非通过公益性组织)不得扣除,需通过上述机构进行。
二、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则(企业捐赠)
- 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扣除;
- 超过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。
会计处理
- 借:公益性捐赠支出(公允价值)
贷:银行存款
- 扣除限额计算:
当年抵税金额 = 12% * 年度利润总额
超过部分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:
结转金额 = (捐赠额 - 12% * 年度利润总额) * 25%
三、注意事项
扣除限额的计算
- 个人捐赠:以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计算30%限额;
- 企业捐赠:以年度利润总额为基数计算12%限额。
票据要求
- 需提供正规捐赠票据或收据作为扣除依据。
申报时间
- 个人捐赠通常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扣除,预扣预缴时不扣除;
- 企业捐赠可在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。
四、示例
个人捐赠示例:
若某人捐赠15万元给希望工程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:
可扣除金额 = 100万 * 30% = 30万元
实际扣除30万元,剩余2万元结转未来3年扣除。
企业捐赠示例:
某公司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,捐赠15万元给公益项目:
当年抵税金额 = 12万 * 25% = 3万
结转金额 = (15万 - 12万) * 25% = 0.75万
总抵税金额 = 3万 + 0.75万 = 3.75万。
以上规则综合了税法规定及会计处理要求,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捐赠类型和金额进行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