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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庭的最高职位是 审判长。以下是具体说明:
审判长是合议庭在审理案件时的临时职务,属于法官序列中的领导岗位,但本身没有独立的级别。
任职规则
- 合议庭由法官临时组成,成员人数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,通常为3人以上单数;
- 职务最高的法官担任审判长,例如:
- 法院院长参加时,由院长担任;
- 院长未参加时,由副院长担任;
- 若副院长未参加,由其他资深法官担任。
任期与职责
审判长负责主持庭审、组织合议庭工作、把控审理节奏等职责,案件审理结束后,审判长随合议庭解散而免职,不会长期任职。
补充说明:
若审判庭是法院的常设机构(如民事审判庭、刑事审判庭),其负责人可能是庭长,但庭长属于法院行政领导职务,与审判工作中的审判长职务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