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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规定

事业编 2025-03-31 05:42:35 已浏览:90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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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规定,在线求解答

最佳答案

2025-03-31 05:42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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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和成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,不要因为一时的得失而轻言放弃...

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机制,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省、市等文件规定,现就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如下:

一、适用对象适用对象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不含领导干部)。

二、流动方式和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,一般应采取公开选聘(选调)的方式。对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或其他特殊情况,可以采取商调的方式。

1、公开选聘(选调)。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公开选聘(选调)工作方案和公告,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,通过门户网站、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。一般按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。

2、商调。专业性岗位一时无法通过公开招聘、公开选聘补充人员的;需任职回避的等情况,可以进行商调。应提前就交流理由及意向报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,方可启动商调交流工作。

2025-03-31 05:42:35

其他答案

耐性与骨气 已认证
学习态度决定学习成绩。
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,坚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、公开透明、程序规范。调入单位应有空缺编制和岗位,拟交流人员须符合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,具备相应履职能力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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